星期三, 4月 11, 2007

「撞」與「仿」

剛節目裡聊撞衫撞包撞吉他,聊到最後很多人在意的其實不是「撞」而是「仿」。

我不介意「撞」衫或其它大部份東西(撞車不行,呵),但如果有人刻意模仿,我會聯想到抄襲。

被人抄襲是我從小到大非常厭惡卻似乎逃也逃不了的事,美術課絞盡腦汁才想到一個心愛的題材或佈局,總是有人要跑來看過抄走,次數多了我也火了,也只能非常消極地等別人都畫到一半之後再動筆,這樣時間不夠,往往非常趕,但我寧可趕也不願讓人抄。會抄襲的是小人,讓小人得逞我覺得非常髒。

但「撞」衫之類的事卻往往讓我非常開心,因為那並非模仿,而是英雄所見略同,那些衣服包包都是工廠大量生產出來的,幾千幾百幾萬個,買下它的那一刻就註定要與別人穿上一模一樣的衣服,有甚麼好計較。

就拿部落格的樣式來說好了,在無名小站時我用的是無名提供的樣式,不是我自己寫的,任何人都可以跟我選用同一款樣式,那叫「撞」,無所謂。現在的樣式是我自己改的,我花了心力想要弄出一點自己的風格,再有人模仿,那就很討厭。

想要與眾不同是很正常的事,大部份時候甚至是件好事,它常成為創作的動力,如果因為不願撞衫撞包,而自己設計起衣服包包來,就太讚了!但如果終究得穿成衣,還要計較撞不撞,豈不是跟自己過不去?

當然,除非,你是怕一不小心跟討厭鬼穿成姐妹裝,或是跟不相干的人穿成情侶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10 則留言:

  1. 欣欣老闆娘:
    真是道出我心中的話ㄚ..
    英雄所見略同..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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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嗯嗯

    我也覺得〝被模仿〞是件很難受的事

    by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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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嘿阿嘿阿!

    智慧財產權真的超重要的
    "盜版"真是可惡

    話說我還挺少被"撞"或"撞"別人的
    可能是因為我很少在買衣服吧!
    一兩件衣服就夠我穿一季了....我很少搭來搭去
    選衣服讓我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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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聽到昨天的節目我只想唱一首歌「天下的爸爸都是不一樣,天下的爸爸都是不一樣」(原曲「天下的媽媽都是一樣的,天下的媽媽都是一樣的),什麼樣的爸爸都有,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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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呆ˇ豬"4:31 上午

    欣欣姐
    我每次聽妳的節目時都想傳真進去...
    但我不會傳= ="
    妳可以敎我嗎??
    (因為爸媽都在家)
    (又那麼晚了)
    (所以不能打電話只能傳真...)
    我真的有很多話想說~~~~




    欣欣說:
    謝謝你。
    可是我其實不想鼓勵大家在節目時間傳真進來呢,因為傳真機的聲音實在太吵了,所以除非電台有活動不得不請大家傳真,否則我都想求求大家不要用傳真機。
    也許你可以請爸媽陪你一起聽,邊聽邊把想說的話跟爸媽討論喔。跟爸媽說比跟我說或跟大家說更有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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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丹尼爾6:26 下午

    欣欣姐:
    我與你有同樣的心情,就是最不喜歡或最討厭別人是仿冒你的點子或是抄襲你的智慧財產權,不僅對當事人不禮貌,且嚴重侵犯他人的智慧,這點我是最討厭的。
    當然啦!撞衫這件事,我到可以欣然接受,就以衣服來說,我喜歡這件滾有藍天花紋的衣服,與你那我同樣款式的衣服,一模一樣,有人會以為情侶裝,但不是,因為是號相同,才會選這款衣服,你說對不對呢?欣欣姐~
    祝你節目:
    收視率人氣越來越旺~^0^
    加油!加加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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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呆ˇ豬"2:36 上午

    沒關係 ︿︿
    我用寫信的!!
    只是..地址是= =
    哇ㄆ豬耶= =
    可以跟我講一下嘛??
    我每次聽妳講地址時..
    都講太快了..害我都抄不完整= =

    我跟我同學都很支持中廣喔!!
    我從小6聽到現在了耶︿︿
    昨天妳剛開始就有講到這件事
    讓我好開心喔︿︿



    欣欣說:
    開心嗎?那很好。^_^
    中廣流行網的地址是:
    台北市松江路375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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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跟不相干的人穿成情侶裝,如果是帥哥的話,或許是段美好豔遇的開始:P



    欣欣說:
    對喔,呵呵,我都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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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前幾天看自己的寫的詞被抄走ㄌ還放在無名上改個名字說是自己ㄉ...
    整個看到就很火....
    但又不能怎樣....
    被抄襲真的很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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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會抄襲別人的人都叫愛學鬼....
    愛學鬼偏偏就是小人!
    前陣子到現在我都被愛學鬼纏身....
    極度討厭愛學鬼抄襲他人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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