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翔哥看我迷上新相機,說我玩物喪志。好耳熟,是誰也這麼說過我?
昨晚回到家已經十二點多,對著那個潘朵拉的盒子只猶豫了三秒鐘,就決定:拆!明知道這一拆肯定搞不定就睡不著,還是耐不住性子,等不到第二天早上。先檢查零件、充電,然後研究使用手冊、試拍,直到大腦和眼皮陸續罷工,才不得不關機上床。今天中午一起床就裝軟體下載相片,看看不同拍法的色差,然後趁著陽光測試它在戶外的表現,玩到太陽下山。就這麼在陽台和書房間來回一下午。晚上景翔哥包春捲給我們吃,我還拿著相機東拍西拍,放不下來。
我確實容易上癮,在一開始的時候。每次新學一樣東西,都會著迷一陣子,那陣子若能不受干擾,就多少有些收穫。只是世上好玩的事太多了,我就一個人,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一年只有三百六十五天,總有些甚麼別的事會在不久後跳出來,擋在我們之間,佔去我的時間。
起初這是困擾,東玩西玩,學藝不精,說起來總是半途而廢,不光彩。後來不知道甚麼時候開始,對這事學會了自我悅納,想想若是始終專心致志在一件事上,那麼,也許能在一件事上成為專家,可是別的都得犧牲,多可惜。算算國樂西樂國畫西畫還有跳舞打壁球棒球網球游泳繡花等等等等數不清的各種好玩的事我都曾經沉迷過三分鐘,每一個當下我都以為自己是天才,玩得不亦樂乎。然後不知怎的就又忙起別的了。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學過的諸多鄙事常在前方某個路口突然又再派上用場,溫故知新。
不然能怎麼辦呢?我試著和自己和平相處,珍惜那三分鐘熱度,在熱戀期盡情燃燒。就因為知道好景不常,才要更痛快地享受春光。過去的所有點點滴滴聚集一起,有了我現在的樣子,現在聽到看到學到的,決定我明天面對世界的立場。
有志者,事竟成。東玩西玩的結果是胸無大志,成不了大事。無數瑣碎片段組合成一個不規則的形狀,卡不進任何既有的格子。
想起來了,上一次說我玩物喪志的人是我爸爸,當時爸爸反對我養貓,覺得我把太多時間心力花在糖糖身上,很不智。父親大人英明,我確實「玩」不起這種動「物」,他們一旦住進來,就是一生,三分鐘後我後悔也來不及了,只能繼續愛下去。
星期日, 4月 09, 2006
玩物喪志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